連闖3紅燈 公車司機遭罰路口舉牌.JPG 

台北市222公車,10月12日深夜11點,可能是駕駛趕著下班,居然一連闖了3個紅燈,連在交通警察面前也照樣搶快,行車記錄器全程記錄,已經構成危險駕駛,恐怕遭到停權處分。

 

[民眾檢舉影片]


一名曾經得過優良駕駛的大都會司機,在國慶日隔天深夜,連闖3個紅燈,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來,這名司機,因此遭到公司懲處,停止發車一天,還被記一個大過。不過還沒完,之後公車司機還被罰,在內湖大賣場,舉著「路口禮讓行人」的牌子,1個小時,讓他覺得受到羞辱,當時忍不住留下眼淚,還質疑公司要逼退他,不過大都會客運否認要逼他退休。

國慶日的隔天深夜,這輛公車222違規,可被民眾,全都錄。先是停在重慶南路上,都還有行人,從前走過,運將大哥,馬上就啟動右轉衡陽街。民眾不死心,一路跟隨,又看到公車大剌剌地停在機車停車格上,還是紅燈,公車就發動,往前開,一旁的機車騎士,也跟著闖。

開著開著,到了下個路口,一樣還沒變成綠燈,又違規左轉。一連闖了3個紅燈。民眾拍下來,向大都會公車檢舉。曾經拿到優良駕駛的司機「張吉杉」,不僅被罰,在人來人往的大賣場路口,舉著這個,禮讓行人的牌子,遭到民眾側目,還被記一個大過,停開一天。

62歲的張吉杉,好沮喪,當時一度難過的掉下眼淚,因為開車開了32年,第一次被記過,也是第一次在路口舉牌。遭罰司機張吉杉:「開車30幾年,為什麼叫我拿那個牌子,也沒有徵求我的同意,就叫我拿個牌子在那『裝笑維』,昨天就叫我辦退休。」

勞工團體痛批,違反的一事不二罰的原則,不過大都會提出解釋。大都會公車副總簡有政:「寫退休這個是不至於,是不會啦,畢竟這是勞工的權益,有關闖紅燈這個,我們裡面規定是記大過一次。」

大都會強調,路口舉牌,禮讓行人,算是北市公車處發起的不定期宣導,並沒有要「踐踏司機人格」,只是希望他能藉此,多多體會乘客,體會行人。

罰司機「舉牌」.jpg 

[2010/10/17張姓駕駛的反應]

2010/10/16蘋果日報報導: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890497/IssueID/20101016

 

轉載 / http://video.chinatimes.com/video-cate-cnt.aspx?cid=4&nid=39707,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016/8/2f2cq.html,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890497/IssueID/20101016

 

剛開始看到10/16蘋果的新聞,還有點同情這位司機的,雖然他闖紅燈不對,但也被處罰了,也算對自己的行為做了一個交待。但是為什麼到了10/17就對自己做錯的事強辯起來了呢?闖第一個紅燈因為沒拍到公車左邊,那就信他講的是警察叫他開走的,但是他闖第二、第三個紅燈呢?他說他是看橫向的綠燈的倒數,好像很有道理,如果這樣是對的,那麼行進方向的號誌是做啥用的?僅供參考嗎?直行的車就看直行的號誌嘛!沒有理由叫直行的車依橫向的號誌來駕駛吧!闖紅燈都被拍到了還要硬拗,真是不敢苟同。其實他所謂是否"一罪兩罰"或公司叫他退休的事,他是可以抗議或申訴的,但是對自己做錯的事,不應該因為公司處置得可能有瑕疵就藉機一概否認,別忘了自己違規的行為是有被拍下來的,是不容許亂說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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