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男告詐欺、公共危險.jpg 

〔記者廖雪茹/竹縣報導〕機車騎士不滿加油站服務員加油溢出,氣得打110報警,指控他涉嫌詐欺和公共危險罪;服務員大呼冤枉說,完全依照規定操作油槍,跳停後在加油孔邊緣滴漏數秒才離開,完全沒有一滴油溢出。

滴油浪費錢 高喊不要動

 

新竹縣55歲從事教育工作的男子,日前騎機車到加油站加油,但他認為服務員操作不當,讓油溢了出來,還懷疑服務員刻意加到整數130元,氣呼呼地責怪服務員不該讓油滴下來,害他多浪費錢,當下要求服務員「不要動!」他要保存證據和現場,並打110通知警方到場。

 

警方到場後,在機車加油孔外的車體和周圍地面,並未採證油漬現象;警方說,男子加95無鉛汽油4.39公升合計130元,收下統一發票後指控服務員涉嫌詐欺,而且加油溢出,可能會引起爆炸風險,控告服務員涉及公共危險罪。雖然站長出面解釋,警方也希望雙方溝通、和解,但男子堅持提告,受理後全案函送新竹地檢署。

 

23歲的服務員今年剛大學畢業,長期在加油站半工半讀;他說,指控他的客人「反應過度」,讓他覺得很受傷。同事也多替他抱不平,認為客人小題大作,把這件事當成笑話看。

 

服務員說,他將油槍插入加油孔的活篩墊片,等待跳停後,沒有立刻把油槍取離機車,而是把油槍靠在加油孔邊緣,滴漏3到5秒鐘才拿起,「完全沒有一滴油溢出」;但客人似乎認為,油槍彈起時,活篩已閉塞,所滴出的油都揮發浪費掉了。

轉載自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012/78/2eryv.html

加了130元就算真的浪費了幾滴,那值多少錢呢?最多1、2塊錢,就算5元好了,叫警察來的警車花的油錢,大家花費的時間,以後打官司大家用的時間及浪費的社會資源,那要值多少錢?一定超過5元了吧。而且對方也願意好好溝通、和解,為何還要堅持提告?試問告贏了又如何?如果只是認為對方在服務上有不夠好的地方,相信在這樣的反應下,他也會有所改進了吧。至於用"詐欺、公共危險"去告他,是不是有點過度?真是值得大家好好地想一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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