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月26日上午,新北市林姓女子騎車行經中和區某巷口處,看見林姓同事時微笑打招呼,但這個微笑卻讓身後的32歲陳姓計程車運將很不滿,上前質問「笑什麼」,隨後揮拳毆打林女成傷;板橋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陳某2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,可上訴。

判決書指稱,陳某否認犯行,表示不認識林女也沒有出拳毆打,案發時間太久了,他不確定自己在哪,也不確定是否路過案發地點;但林女同事證稱,案發當天2人一起上班,林女的確有微笑,也有告知被毆打。

[轉載]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25/78/2jmdt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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