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運上明文規定禁止飲食,卻還是有人違規,有民眾拍下有名少年卻在捷運上好整以暇的吃起麵來,而且不遠處就有一個禁止飲食的標語,不少常搭捷運的民眾看到這段影片,說這也太誇張。

穿著灰色七分褲,黑色上衣的少年,有沒有這麼餓啊?竟然大剌剌的在捷運上吃起麵來了,吃的有夠專心,根本不管旁邊還有其他乘客,更誇張的是,他就坐在禁止飲食標語不遠處。

不只有人吃麵,有人還把捷運車廂當表演場,直接就當起了街頭藝人,車上乘客有人還拿起相機拍攝,對於這樣的行為,常搭捷運的民眾看法差很大。

在捷運上吃麵,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,可處1500~7500元罰款,至於在捷運上唱歌雖然無法可管,但是依據旅客搭乘須知,捷運上過於吵鬧,經勸導不聽,可是會被請下車,所以提醒民眾在搭乘捷運時,還是遵守規則,才不會造成其他乘客的困擾。

捷運(忠孝復興站)上吃東西.JPG 

轉載 /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6I3epZvVME&feature=player_embedded,http://news.ftv.com.tw/?sno=2010A19S08M1&type=Clas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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