泡麵零食超鹹 鈉逾建議量.jpg 

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)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抽檢市售40件食品,發現當中34件吃下一份或100公克就超出一餐800毫克的鈉建議攝取量;呼籲衛生署對泡麵及零食訂定上限,引導業者降鈉30%。

消基會指出,成人每人每天鈉攝取量基準值為2400毫克,平均一餐的鈉攝取量為800毫克。

消基會說,近日對40件市售食品進行調查,結果有8件、占20%的食品,吃下一包,鈉含量就已超過成人一天的建議攝取量。

此外,以各類食品進行分析也發現,多達34件吃下一份或100公克,鈉的攝取量也會超過一餐的建議量。

17件零食中,有12件吃下一包鈉含量就超過一餐的建議量。7件泡麵吃下一包,全部超過一餐的建議量。4件漢堡,吃下一個,就超過一餐的建議量。

罐頭食品3件,吃下100公克,竟然超過一餐建議量的1.2到1.9倍。

還有調理包、加熱食品計8件,都超出一餐的建議量;其中7件吃下肚,鈉含量甚至超過每天建議量的一半1200毫克。

消基會引述衛生署資料指出,97年度,全台50歲以上人口,每3人就有1人因高血壓就診;若以1顆高血壓病患常用的降血壓藥物為新台幣13元計算,目前約計425萬個高血壓病人,每天只要少吃1顆降血壓藥物,就可年省200億元的健保藥費。

消基會並說,成人每天吃下6公克鹽,就攝取約2400毫克的鈉,若每天吃下的鹽能降到6公克以下,則血壓平均可下降2到8mmHg。

消基會呼籲衛生署,應強制業者在食品外包裝上,以「紅、黃、綠」顏色做警語標示,提醒民眾不要吃得太鹹;同時應對消耗量較多的泡麵及零食訂定鈉含量上限,引導業者對食品降鈉30%,以維護國人健康,同時改善健保財務,一舉兩得。

 

轉載 /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020/5/2fccv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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